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机关工委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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当前位置--机关工委--工作职责

1、贯彻执行党的路线、方针、政策和中央、省、市委、区委的决定、决议,提出机关党的建设规划,指导机关党组织搞好党的组织、思想、作风、制度建设。
2、按照党的隶属关系,对区直机关党组织实施领导,负责审批各部门党支部(总支)的组成和书记、副书记、委员的任免。
3、指导基层党组织实施对党员特别是党员领导干部的监督,及时向区委反映各部、委、办、局领导班子、领导干部的情况。
4、做好党员管理教育工作,审批直属支部(总支)新党员发展和预备党员转正工作,审批职权范围内的违纪党员的党纪处分决定。
5、实施对机关纪工委、工会、共青团、妇委会的领导。
6、完成区委交办的其它工作任务。 
主办单位:哈尔滨市阿城区人民政府
承建维护:哈尔滨市阿城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 备案编号:黑ICP备05002590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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